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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其中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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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必须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显然上述两个条件债权人都不具备。债权人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或当事人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没有申请权。因此,债权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当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的,由其遗产直接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债务将被消除,无需偿还。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申请人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l)要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不能清偿债务”是指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或者暂时只具有部分偿还能力。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即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已到履行期限的现实债权,第三人负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向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而且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若第三人对债务关系持有不真实或者被执行人有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方面的异议,则应当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第三人如果对到期的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仅提出与申请人之间无债务关系或者仅对执行程序等非实质性方面持有异议,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虽已到期,但尚未结算的,可在结算后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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