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民事证据制度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了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种申请权,《民事证据规则》第l9条第2款规...
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是指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