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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建筑企业48小时内紧急临时用工发生事故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的《建筑行业紧急临时用工按参保处理核准表》原件。...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办法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补缴的提供日清单)原件及病历、出院小结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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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转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机构确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其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由所在单位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但所在单位派员护理的除外前两款规定的有关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1.工亡补助金申请:填写《补充工伤保险理赔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通知单,与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及火化证(原件备查),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受益人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受益人无法到场的须有委托公证; 2.生活护理费申请:填写《补充工伤保险理赔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工伤职工本人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申请:填写《补充工伤保险理赔申请书》,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通知单,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已向工伤职工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凭据(员工本人到场,原件备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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