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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带上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现场照也可以)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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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有要求结婚的男女进行申请登记结婚; 2、登记机关对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 3、符合结婚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结婚证。
1、婚姻当事人应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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