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写明托运人、承运人的基本信息。 2、写明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3、写明货物起运地及货物到达地。 4、写明货物承运的日...
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运输的安全,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2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根据客户的需求,谱尼测试中心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谱尼测试中心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权威的技术支持。 2.危险品鉴定业务: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品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托运方责任和承运方责任。托运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应按其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由于托运方过错造成货物损失的,托运方应进行赔偿;承运方不按合同约定发运的,或者货物逾期达到的,应偿付违约金。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几种: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长期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零星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要铁路局; (3)货物名称; (4)货物包装及标志; (5)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输费用; (9)货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订立的形式。 铁路货物运输中,属于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可以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合法手续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以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该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运单,由当事人双方填写,托运人必须在运单上签名,托运人是社会组织的,还应当在运单上加盖单位的印章。托运人对自己在运单上所填记事项,必须负完全责任。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记后,合同即告成立。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