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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首页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申请到户籍所属的派出所或者行政机构申请。我国实行了户口制度,可以按户口户主类型分为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两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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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首页就是一张纸,主要针对集体户口,说明该集体户口的户主是谁。如果是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一般用人单位在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时,需要办理集体户口一般选其中一人作为户主,其他人为同一个集体户下人员,其中首页上需要标明该户口下有哪些人,人员和户主的关系。所以集体户口首页主要体现该户口下的人员数量、户主姓名、人员和户主间的关系等重要信息,故办理需要户口薄的事务时一般需要出示户口首页。鉴于部分省已启动户籍改革,已不再提供集体户首页,取而代之的是更新集体户个人页格式,相较于其他地方的户籍个人页,信息更完整,载明了集体户户主姓名,以及与户主的关系,完全可以取代传统的户籍首页所载信息内容。 如江苏、浙江等地均采用此方法,并不再提供户籍证明。而北京、山西等省份在户籍迁移、结婚、房屋贷款时,仍需要提供户籍首页。各地政策的不统一导致普通民众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 现在因为限购政策,所以北上广的户口落户政策要求十分严格。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北京集体户口要去哪里办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ask.com律师。
1、不可以:集体户口首页、个人页都是唯一的,不可以替代的(户籍地址、户号都不同); 2、当事人的户籍所在的集体户口首页丢失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如:用人单位等)开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补领户口本首页,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参考资料:
集体户口首页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申请到户籍所属的派出所或者行政机构申请。我国实行了户口制度,可以按户口户主类型分为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两类。高校、人才中心和很多单位都是非农业集体户口,相应户主为学校、人才中心和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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