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约定合伙期限的可以退伙事由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
未约定合伙期限可以退伙的理由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事由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未约定合伙期限可以退伙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一,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此为本条适用的根本前提。 第二,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此为本条适用的实质性条件。 第三,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此为本条适用退伙的程序性要件。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事由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