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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属于童工,童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构不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请求误工费用赔偿,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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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是精神利益,主体是精神利益遭受侵害的受害人。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不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因为法人的名誉权、名称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不会发生精神上、心理上的痛苦,所以不会有精神利益损害。精神损害中的精神利益主要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在精神上的满足。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属于职业病,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有赔偿的,其次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年满十六周岁,如果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厂方还涉嫌雇佣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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