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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刑事司法解释,合同欺诈和金融欺诈的金额标准高于欺诈的金额标准。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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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下面内容是我国法律在合同诈骗罪的权威解释方面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欺诈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使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欺诈金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欺诈金额确定,合同标的金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非法占有,利用经济合同欺诈:明知无能力履行合同或者有效担保,采取下列欺诈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欺诈财产数额较大,造成较大损失:1、虚构主体。2、冒用别人的名字。.使用伪造、变造或无效的文件、介绍信、印章或其他证明文件。.隐瞒真相,使用明知无法兑现的票据或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债权文件作为合同履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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