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区分事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等规定对肇事者进行正确适当的处分。但有时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2、上级交警部门将在收到审查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结论。在审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会导致审查程序终止。
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8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