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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处理赔偿程序如下: 1、及时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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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费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专业销售机构的员工工资和福利费、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赔偿的期限应委托法医鉴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所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行为。 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受害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 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 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机构的意见只是进行参照,并非必须完全采纳。若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问题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人身损害营养费标准已经为您解答完毕,望采纳。
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的标准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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