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的最高代表.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
一般不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罪、受贿罪起点数额提高到三万元,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内和香港是一个大两制,除了国防外交,香港有自已的司法独立的,无论什么人当然包括国内人,如果只是在香港境内犯法,就一定只会在香港审判和服刑,除非这个人在国内犯罪,逃来香港被捕了,才会押解回国受审,如果人在香港犯法逃回国内,同样有可能被押解回香港审判,不过也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国内人所犯的法,在国内也有同样罪名的法例,由于香港是国家的一部份,所以这个国内人虽然在香港犯罪,但在国内被捕,也很有机会在国内受审和服刑的。 (1)大陆人在香港境内犯罪,在港被捕、被判监,会在香港服刑。 (2)如上题,在香港服刑,刑满会被送返国内,就是坐监超过7年也不会成为香港居民。(香港法例规定在香港合法住满7年就会成为香港居民) (3)大部份的国家都会把在本国犯法的外地人,依本国法例执法判刑,刑满后才送返犯人所属国,当然有些国家是互相签署了,犯人互换制度的,这样判刑后的犯人会被送回自已的国家服刑,但就不会回国后加刑或改判。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20人已浏览
2,208人已浏览
1,755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