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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农村低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口,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
农村低保申请资料:(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家庭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书(销售农副产品收入票据等)(4)夫妇为外务省市或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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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一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所有具有法定赡养、赡养、赡养关系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失去劳动能力的成年重残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独立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以下情况下,他们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有当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在当地常住。3、在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但由于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四、农村居民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5、光荣恢复的军人会因自身伤病或其他原因回到农村,或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6、家庭成员的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老人、儿童赡养人和赡养人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申请流程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城镇低保办理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②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③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重残人提供重残证明;④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⑤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⑥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⑦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2、村居委会受理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上报镇街道、园、区民政所。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园、区领导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民政局。4、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入户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街道、园、区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二、农村低保办理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②无劳动能力证明③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重残人提供重残证明④患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⑤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书⑥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⑦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2、村委会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转交镇街道、园、区民政所。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公示5天,镇街道、园、区领导在申请材料上签属意见后上报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4、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山东省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入户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报市财政局,按程序由银行发放低保资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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