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
可以的,看看下面的解释: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②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券公开发行程序如下:(1)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二二)批准。审批程序应当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3)发行。证券发行申请经批准,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公开发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布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文件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4)承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用代销或包销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五条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风险提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