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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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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要还。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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