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是我的名字,但处证明我有20%产权。儿子能继承吗?

2022-10-17
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没有公证,儿子也是可以继承的。r如果不是夫妻关系,则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和分额为准,确定房产分额。r经公证处证明,有20%产权的房产分额的人,需要把公证书拿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儿子才能依法继承这20%分额的房产。r否则,因房屋管理部门不知道公证情况,而房产证上的人擅自把房屋卖掉后,就会出现纠纷。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