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 2、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
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予变更刑罚执行方式和场所。根据《刑法》第四十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予变更刑罚执行方式和场所。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2.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予变更刑罚执行方式和场所。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6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