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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分配的山林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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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依法登记并合法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常情况下土地承包30年不变,结婚后即使户口迁出正常也不会收回承包地,生了孩子入户村里一般也不会分地,除非有预留的机动地或有人退出承包的。30年到期后,再按家庭人口来重新承包。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让,一种是划拨。拆迁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划拨土地上建造的合法房屋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回复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函: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补偿。但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补偿应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见国有划拨土地的拆迁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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