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前科并且是累犯很难取保候审,不过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取保候审局长不签字可能是因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是的。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因此,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仅限于违反上述法律义务时应承担被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想要取保候审,那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不认罪,并且证据不足的,也是可能会成为取保的有利条件,可以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行沟通,并以此争取取保候审,所有不认罪能否取保候审,并没有绝对的回答。
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肯定是立案之后才可以采取的; 1、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813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