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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房子给儿子,儿子后悔过户想要回来,他的签字对儿子有利弊吗

2022-05-06
举证是当事人的权利——要想不让他举证,除非你杀了他! 这种情况对你非常有利,你那么怕他举证干嘛? 留下他的签字也不要紧,只能说明他出了部分房款,大不了你还他房款就是(这种情况,他出钱和你出钱的性质一样:或者认定为你们对老人家赠与,或者认定是老人家向你们借钱)。房屋所有权是你父亲的。 另外,如果是你们先买好房子,房产证上先是你们的名字;事后你们再登记成你父亲的名字,那就是赠与房屋,需要履行相关手续。 像你说的情况,如果认定是赠与的话(第二种可能是认定借款,前已述及),那也是赠与金钱,不是赠与房屋,不需要另外的手续。 所以这个事不用担心。 不过既然人家确实出了钱,你要有能力的话,不管留没留下他的签名,我觉得你到时候还是还给人家的好,做人也得讲情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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