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然参加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
民事诉讼法院增加被告可以。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参加或由其他诉讼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法院决定通知其参加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老吴的儿子是老吴财产(债权)的合法继承人。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诉讼中止就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现老吴的儿子要求参加诉讼,依法应当恢复诉讼。老吴的儿子要求接替老吴继续诉讼,应当准许。
被告死亡的,不列为被告了。应当列承担其义务的人员为被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事诉讼中多名被告排名不作要求,可以追加被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是不告不理,原告有权起诉被告、申请追加被告,在原告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无权申请追加被告;至于在原、被告均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必须追加的被告,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由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通知其参加诉讼。原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或者申请追加第三人。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对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在诉讼进行中,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更换。通知更换后,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的,以裁定驳回起诉;符合条件的原告全部不愿参加诉讼的,可终结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符合条件,原告不同意更换的,裁定驳回起诉。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