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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标使用权,虽然写“转让”,但转让的是“使用权”,相当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包括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20 贷:无形资产15 营业外收入5 交营业税; 借;营业外支出1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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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怎样做账务处理,说明如下: 】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
关于购入专利权转让怎么账务处理甲公司将其购买的一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该专利权的成本是600000元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行500000 累计折旧-专利权220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95000
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主体,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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