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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报废车儿不处理的,原车牌不能继续使用,之后购买新车也无法上原车主户名,对现有的车辆的年审也会有影响。报废的车辆也无法注销档案,同时将拉入车管黑名单。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对于“强制注销”的机动车如何处理,各地方法不一。其中北京市对于持有“强制注销”状态机动车的车主禁止其新车上牌业务,即不能在其名下落户新车。四川是停止驾驶员一切业务手续,即车不上交,驾照到期作废。
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会影响新车入户,已注册机动车想要强制报废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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