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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逮捕令的下发不是在规定时间下发的,而是在有嫌疑人并且达到逮捕条件的情况下才会下发。达到逮捕条件随时可以下发。 公安局立案后的侦查期...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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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只是执行逮捕,至于能不能判缓刑由法院根据案情来判决的,也有缓刑的可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约需要三个阶段,即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体起诉法院的时间不能准确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为两个月,最多可以延长至七个月。此外,如果补充调查或发现重要犯罪,调查期限必须延长或重新计算。调查结束后,检察院最多可以起诉一个半月。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法院将在逮捕后大约四个月内起诉。但是,如果案件重大、复杂,时间会延长。如果案件简单,可能每月到达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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