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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大股东也有急需用钱的时候,这种情况通常必需在短时间内,有时甚至一两天出清。问题是,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多,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中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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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大股东也有急需用钱的时候,这种情况通常必需在短时间内,有时甚至一两天出清。问题是,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多,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中就没有办法及时甩出去,因为普通散户没有这么多钱去买,尤其是行情低迷时,没有人买,也是对你资金成本的一种节省,证券市场现规定的大宗交易制度,大大的方便了这种合作方式。新接货的主力如真的有实力,又是急性子果断发起短线的上攻是可能的。 第二种情况:大股东承诺在其后多少天以内减持股票,提前告知股民,我要减持,而且不会马上减持,让股民思想上也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对于这种情况股民要会站在大股东的角度去想,一定要清楚大股东也不会做赔本的事情,也不会等到减持那一天,股票反倒下跌了很多,试问,哪一个大股东爱做这种让自已倒霉的事情,如股价翻番后,我再减持是多么得意的事。对于这种减持关健是要把此股主力或大股东的持股成本想办法摸清。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减持需要向其他股东支付一定的百分比对价。支付对价的方式是,减持当天将对价部分及时分配给流通股东,不减持不支付对价,减持多少按比例支付多少;大股东将应对价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则其他股东在抛售时仍按原比例支付对价;对经营亏损的企业大股东应该履行责先利后的诚信原则,企业亏损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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