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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 目录 声明:词条人人可编辑,创建、修改和认证均免费 详情 1编辑 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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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中知道,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会对我们的生活上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是由政府机构经过严格审核制定的,所以具有法律效应,有违反行为必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行政强制法》是规范行政强制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暂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控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关于行政强制法的回转制度是要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回转具有4个特点: 第一,执行回转的时间必须是行政强制执行正在进行中或者已经执行完毕。行政强制执行尚未开始的,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 第二,执行回转的原因是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为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让其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 第三,执行回转的标的只能是财物。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是无法执行回转的,只能适用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 第四,执行回转的方式是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执行回转的根本目的在于使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如果能够恢复原状或返还财物的,就应当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返还财物;如果原物因行政机关保管不善而遭毁损、灭失或者被第三人以拍卖方式善意取得,而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相应的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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