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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
《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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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劳动者超过60日未领取失业金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有: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怎么会超过办理房产证期限内,你们是什么特别情况的房屋嘛一般房产证只要合同有效,发票齐全,其他的如初始登记证,土地分割证齐全的,就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从来没有什么有效期限跟无效期限之说。至于你说的查网上,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查的。首先,你现在要去查清的是几个问题:(1)土地性质是不是合法,能不能办理好房产证。这点你可以去开发商那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表示开发商开发土地是合法的。(2)土地有没有被解押,因为开发商一般都会拿土地抵押贷款,如果开发商大的土地不解押,类似初始登记证和土地登记证就办理不下来,这样业主就没办法进行办理房产证的手续,等于说问题出在上游,并不在你们。(3)如果一切手续就齐全了,你就可以凭借着你的一些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了。同样的,如果因为土地性质而引起的房产证无法办理,那情况就复杂的多了。
出生证明超过办理时间还是可以办理的。补办的时候,往往需要到医院去拿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医院指定的地方办理,有的甚至需要开具亲子证明才能办理,比较麻烦。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出生证办理中的细节提醒*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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