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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几级伤残,要经过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2、我认为不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义务帮工的性质,因为她们有约在先,即“...
对于你姑父的工伤赔偿,要先确定一个问题:你姑父是否能抢救过来?能抢救过来的,就按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如果不能抢救过来的,就按因工死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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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叙述,由于您姑父是在工地工作期间造成的事故,您姑父和工地的负责人之间应该是雇佣关系,因此,工地的负责人应该支付您姑父在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费等。至于您姑父的伤残等级应该在医疗期结束后,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要求工地支付伤残赔偿金。
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要求法院将保存在姑姑手中的分家单保全起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房屋拆迁的一般补偿: (1)私房补偿: 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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