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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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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费发放规定: 1、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关于少量的标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稿酬、租金、演出所得,原则上在发放之前一次性扣缴20%的所得税(也有个人申报、缴纳的);股东分红股息一般由交易所在股东卖出股票清算时代扣代缴20%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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