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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依法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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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依据裁决,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公司无力支付,可以由人民法院拍卖公司的固定资产,用于支付工伤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个一定要在时效里进行认定,管公司有无能力支付这个是最重要的,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级别。然后如果公司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期间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不管公司有无能力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仲裁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暂且不考虑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一年内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最后根据仲裁书申请执行,这样才会有保障,而不能听公司一家之言,过了时效很麻烦。
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鉴于本案公司短期内无法向你赔付,也就决定了你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申请。同时,该《暂行办法》第7条还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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