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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凯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公祭活动开始,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向烈士默哀。少先队员手持鲜花,高声献唱《我们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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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域限制。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属于隶属关系。 2、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筹备审批、成立审批、年度检查。 三、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核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员额度。 四、协助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组织的建设。 社会工作研究基地启动 社会工作研究基地启动 五、监督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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