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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
一般来说,女方是招赘,男方的户口也要迁到女方这里,外孙女就有可能享受福利的。不过,各地政策不同就有不同的待遇。既然公证处说要村委开证明,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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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可以的。不过,村民待遇不是法律法规强行规定的内容,属于村民自治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可以继续享受该村的待遇,还要看该村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的传统人口管理中,一般是以户口为基准的,结婚后,户口没迁出,则该村民仍属该村的一员,原则上该村民应当可以继续享受该村一般村民所享有的权利。所以,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和村里好好协商。祝您早日解决纠纷。
无可奈何的朋友:你的遭遇确实也令人感到无可奈何。你所说的保证书,肯定是有些效力的,对你们将来的待遇享受肯定是一个障碍。因为村委会是农村集体即村民自治组织,对本集体范围的事务具有很大的处理权利。而你妻子是非农业户口的现实无法改变,所以,村委不同意让你妻子享受同等待遇也能说的过去。另外,经向有关人员询问,若想回本村落户,本村迁走的、现是非农业户口的,若想户口迁回本村,需在本村购买住房。经审核或经公证或见证,在征得本村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本村落户,但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而你的妻子并不是本村出去的,所以,很无奈。这个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政策问题,不是一个村委会的问题。建议你还是再与村委领导做做工作,进一步沟通、交流,相信最终能达成个好的结果。
村里的说法不合理。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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