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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
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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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⒉房产证复印件; 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⒋法律规定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⒌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⒍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1、你需要带的证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合同、照片到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办好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2,申请注册成功后,带上营业执照到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这些你到工商局办理后你可以直接问现场工作人员,一般是每月都要去交;3.刻公章必须凭你成立的批准文件、执照等资料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然后凭申请书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公章处办理刻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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