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诊断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未获医务部门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诊断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未获医务部门批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用根据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单据确定。医疗费用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需要就医以恢复健康,并根据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需的费用。医疗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实验室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诊断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伤赔偿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