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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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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网友咨询: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是以一方的名义,离婚后该由谁承担? 法律意见: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夫妻俩协议好住房归谁,贷款谁还,另一方得到什么补偿,双方认可后,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贷款在离婚后由谁负责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夫妻贷款在离婚后由谁负责,需要对贷款的用途进行区分,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如其它疑问,欢迎向110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按揭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1)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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