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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有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有哪些规定?工伤保险认定范围包括哪些,因工伤残的间接损失应赔吗?1-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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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上述概念包含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253a(40)〕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253a(40)〕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253a(40)〕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8d)。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即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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