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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
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以下这些资料: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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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有依法申报并确认债权,才能行使参与破产、赔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无需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自受理破产申请以来,附利息的债权将停止计息。无息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人也可以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为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代表所有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材料包括以下这些:1、债权申报书。二是债权证据材料。3、计算利息时,应附上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营业债权人提供)。6、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供)。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一、破产清算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到期债权的证明材料; 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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