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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如果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向该经营场所索赔; 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
若当事人在营业场所摔伤,且商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商家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则由摔伤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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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比较笼统,只能告诉您原则性的内容了。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接受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外,第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第一,可以要求商店赔偿的;第二,商店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第三,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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