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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人没有授权或者授权不明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
有效。只要有相关的授权可以签订合同,实践中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一般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一个项目部,公司对工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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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人没有授权或者授权不明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尚未履行,承包人也不予以追认,则应当分两种情况认定: (1)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则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如果相对人并没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有效。只要有相关的授权可以签订合同,实践中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一般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一个项目部,公司对工程合同都有履行和管理的权利,而每个项目部只是针对其特定的工程来行使职权。 相关
看具体情况定: 一、如果施工单位对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代表施工单位全权履行合同,且没有对确认结算书有其他相反的约定。那么项目部就有权确认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上加盖项目部的印章应当有效;二、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对项目部授权,则盖项目部章就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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