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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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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首先涉及的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那么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同时,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养老保险金能进行分割吗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离婚时养老保险金能分割吗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登记结婚至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所得的一切合法收入,包括如下(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另外,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但是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夫妻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其他的家庭人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离婚时,应当保护夫或妻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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