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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
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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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的材料包括: 1. 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a)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b) 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c) 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d) 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需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e)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f) 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g) 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上述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增减,并按照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此外,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时,赔偿项目必须具体且明确,并且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如果需要继续治疗,可以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将费用一同加入诉讼请求中。如果费用尚未发生或者不确定是否会发生,可以请求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必在诉讼中要求赔偿。 有人认为提起诉讼请求时费用越高越好,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漫天要价的做法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而且也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给原告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具体而言,可以向被告要求赔偿项目的范围和数额的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想要主张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必须在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一并提出。不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终结后再另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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