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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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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贩卖毒品的已经构成犯罪,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最高院下发的《会议纪要》中也明确指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348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构成犯罪的,托购者、代购者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该规定表明,即使是为吸毒者向贩毒者代购毒品的,只要不是以从中加价牟利为目的,都不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定罪处罚的,也只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1、“借”毒吸食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瘾君子借毒给朋友吸食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年12月1日法[2008]324号)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3、而隐君子无偿或成本价的“借”毒行为,尽管既不是代购、托购,也不存在牟利的目的,但是同样应该认定其犯了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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