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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三)获得劳...
招标一般采取无标底招标。因特殊情况采用有标底招标的,标底在评标中只能作为参考或计算评标标底的因素,不得作为确定废标的依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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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检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项目资金拨付等文件;(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及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必要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服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时需要相关单位配合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投标文件表述不明确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必要说明。
建筑物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开展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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