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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特点:(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法律平等性和客观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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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与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主体既有法律平等,又有客观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排他性;劳动过程中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劳动关系的特点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 2、劳动关系主体既有法律平等,又有客观隶属; 3、劳动关系发生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只有结合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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