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坏选举罪起诉标准的规定: 1、用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设备,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2、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选举不能正常进行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发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4、集体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无法进行。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与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为。 破坏“选举”,是指破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与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其中的“国家机关”不限于中央国家机关,而且包括地方国家机关。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不成立本罪。 “破坏”选举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破坏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扰乱选举会场,强行宣布合法选举结果无效等; 二是妨害选民与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如诱使或迫使选民违反自己的意志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阻碍他人充当被选举人; 三是采取不正当方式影响选举结果。破坏选举的手段有暴力、胁迫、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