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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如下: 1、纳税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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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汇算清缴就是“汇总计算”!二、打比方:每个季度预缴10元所得税,共计40元,到了年底汇算清缴,亏损20元,那么,预缴的40元全部退还;三、打比方:每个季度预缴10元所得税,共计40元,到了年底汇算清缴,只应该缴纳20元企业所得税,那么,预缴的40元退还20元;四、如果经过计算,应该退还预缴税款的话,税务机关一般会和你说明,不要退了,留着明年季度预缴的时候抵。望楼主采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最新政策,最终明确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有四个月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2、《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劳动保障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下一缴费年度启用的上年度本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单位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工资变化情况于30日内申报调整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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