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减刑最高可减一半,也就是最少要服刑4年,但是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不可能减那么多,大多数人一般服刑都要服刑期的70-80%左右。8年的话一...
判刑十二年,从法律规定来看,可以减刑一半以下,但实际减刑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少有人达到这个标准,一般表现较好的,可以减刑30-4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2、审查起诉(检察院)阶段:嫌疑人被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但如出现补充侦查情况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它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般来说,从嫌疑人被拘留到审判大约需要4个月或4个半月,这只是一个平均时间,每个案件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是否充分、被告是否认罪、人数是否众多等因素。《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结案;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