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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工伤赔偿的不行,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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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受工伤,只能在用人单位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只能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向统筹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能鉴定上十级,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如住院:享受伙食补助费,护理补贴,单位指派专人护理不享受护理补贴),鉴定结束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个月(十级的情况,后面的也是)的本人工资,离职后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地的省或直辖市规定,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至于以上涉及到的由本人工资计算出的待遇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单位并没有给你参加工伤保险,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如何计算,全国也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按照个人实际工资,有的地方按照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有的地方则按照基本工资,当然,这工资如果超过当地社平300%则按300%计算,不过低于社平工资的,有的地方却按照社平计算,具体标准你应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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