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一不小心放火烧山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具体内容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1日12时许,被告人乔XX在临潼区相桥街道办事处相桥村范马张组自己家中喝酒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自家房屋点燃,并强行阻止村民救火,致使家中三间瓦房及房内家具、电器全部被烧毁,经鉴定价值726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XXX证言;有被告人乔XX供述;有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情况登记表、案件线索来源、抓获经过、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图、现场辨认笔录、涉案物品简易价格鉴定结论书、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上述证据均经庭审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乔XX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放火罪;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乔XX在审理中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尚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及教育犯罪分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第一条、第三条、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乔XX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时,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党粉丽 人民陪审员:XXX 人民陪审员:XXX 二〇XX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
涉嫌放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在里面的人是非常希望得到外面的人情况和帮助。唯一能探视会见就是律师。
不行就向法院起诉了,不过这个事情中火只承担部分责任的,不是全部责任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98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