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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合作协议

2022-08-13
农产品合作协议为保障海峡两岸农业生产安全与人民健康,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与目标双方同意本着互信互惠原则,在科学务实的 基础上,加强检疫检验合作与交流,协商解决农产品(含饲料)贸易 中的检疫检验问题,防范动植物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确保农产品质量 安全。 二、业务交流双方同意建立业务会商、研讨、互访、考察及技术合作机制。必要时,可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检疫检验专项领域技术合作研究。 三、讯息查询 (一)双方同意提供检疫检验规定、标准、程序等讯息查询,并给予必要协助。 (二)双方同意加强农药及动物用药残留等安全卫生标准交流,协调处理标准差异问题。 四、证明文件核查双方同意建立检疫检验证明文件核查及确认机制,防范伪造、假冒证书行为。 五、通报事项 (一)双方同意及时通报进出口农产品重大疫情及安全卫生事件讯息。 (二)双方同意定期通报进出口农产品中截获的有害生物、检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不合格情况。 六、紧急事件处理双方同意建立重大检疫检验突发事件协处机制,及时通报,快速核查,紧急磋商,并相互提供协助。 七、考察确认双方同意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协助进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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